- 5月 02 週三 200702:53
女友出國玩~趁機把爛攤子丟給我!!
- 4月 29 週日 200700:54
平底拖、涼鞋傷足?

專家:鞋跟至少要1公分
更新日期: 2007/04/28 10:38 記者:記者賴廷奇/綜合報導
夏天快到了,越來越多人穿拖鞋或是涼鞋出門,但是專家指出,這一類的鞋子往往因為太薄,無法提供足部需要的支撐而造成足部傷害。至於還有哪些選購時的要點?醫師說,鞋跟至少要有1公分高。
隨著氣候慢慢地炎熱起來,越來越多人出門喜歡穿涼鞋或是拖鞋,但是你知道這一類的鞋子,有可能對足部造成傷害嗎?
足科醫師朱利安指出,每次夏天一到,足跟腱疼痛的案例就特別多,大部分都和穿涼鞋或是拖鞋有關。因為一般的涼鞋和拖鞋往往都太薄了,無法提供足部所需的保護和支撐。
至於該如何選擇涼鞋及拖鞋?朱利安表示,缺乏鞋跟會導致足部韌帶承受過大的壓力,毅導致足部受傷,因此建議鞋跟應該要有1公分左右,才能對足部有足夠的保護。
選擇從從後到前都有足夠的厚度,並且有恰當的弧度,符合人體工學才能不對足部造成傷害,醫師也建議,有空也別忘了拉拉小腿肌肉,輕鬆保持足部的健康。
- 4月 27 週五 200702:46
Wang的新魔球?!

沈靜多時的Tiger Wang到底練成什麼魔球呢?!
- 4月 25 週三 200717:01
國內首例! 特價品買不到, 量販店判賠!!

更新日期: 2007/04/24 07:00 記者: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萬家福量販店去年四月推出限量優酪乳特價商品,一名婦人連續跑了四趟都買不到,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板橋地院昨天援引懲罰性賠償判決量販店賠她兩千四百元損失,創下國內首例。
萬家福量販店在台北、新竹及台中等地設九家分店,資本額五億餘元,是國內本土的量販店。根據法院調查,萬家福量販店三重總店在去年四月十三日到廿七日,推出優沛蕾優酪乳的檔期廣告促銷;九百廿西西裝的優沛蕾優酪乳,聲稱每瓶廿九元(約為半價),全省限量兩千瓶。
家住台北縣三重市、有中度身心障礙的謝姓婦人,看到萬家福促銷廣告,認為是撿便宜的好機會,促銷第一天一大早就跑到萬家福三重總店,想要多買幾瓶回家慢慢喝;但是一到量販店,賣場卻表示無貨可賣,她連續跑了四趟,買不到半瓶。
謝姓婦人認為萬家福的廣告根本是騙人,一氣之下向行政院公平會檢舉。萬家福在公平會調查時,承認因供貨商突然停止供貨,公司因與供貨商協調出貨事宜,才臨時向消費者公告因缺貨而暫停促銷。公平會調查認為萬家福公司違反公平法商品的供應數量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處罰款五十七萬元。
謝婦另向板橋地院提出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她表示,自己坐計程車跑了四次萬家福,每次來回車資兩百元共八百元,萬家福應賠償她三倍的車資,另加七千六百元的精神慰撫金。
法院調查後認定萬家福確實未依廣告行事,判決店家敗訴;審酌賠償金額時,雖然謝姓婦人沒有舉證車資損失,但依民事訴訟法小額求償可由法官直接認定的規定,認可八百元車資,並予三倍懲罰性賠償判賠兩千四百元,精神慰撫金的部分則駁回。
PS:
雖然賠償金額不多, 但至少消費者權益受到保障值得高興!!
- 4月 25 週三 200716:51
騎士殺手『人孔蓋』不平要重罰囉!!
更新日期: 2007/04/24 07:00 記者: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全台道路修補頻繁,路面坑坑洞洞,變成「騎士殺手」。六十一位立委昨天提案修改公路法,未來道路施工時,人孔蓋需低於路面十公分、回填後與路面高低差不得超過零點六公分,以確保用路人安全。
包含中華電信、台電、自來水公司等各管線施工單位,如果違反此一規定者,將依法處以三至十五萬元罰款,且三日內未改善者,還可連續罰款,該項提案已在立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過關。
朝野立委昨天批評現有路面品質太差,危害民眾行的安全。立委王幸男說,降低人孔蓋、手孔蓋後,施工單位只要做好標記,即可在人孔蓋鋪柏油,維持道路平整。王昱婷則指,國內平均每個月就有一點八件騎士摔傷國賠案,足見坑洞問題的嚴重性。
交通部次長游芳來表示,此案要落實有困難,因為牽涉的單位很多,且回填不實的管理權又屬地方政府,許多單位意見還要統合。
不過立院交委會仍迅速審查通過修改公路法第七十二條,並決議逕付二讀,只有消防用的孔蓋排除在外,也一併要求地方的市區道路,採同一標準,預估短時間內就可以完成立法。
台北市工務局統計,北市單是去年就有七十五件因人孔蓋不平造成的車禍、民眾因此申請國賠案,去年已申請到的有十一件,其他縣市情況更糟糕。
有很多單位甚至是在未核備的情況下,偷偷挖路,更容易造成路面凹凸不平。台北市新工處長李四川表示,去年就抓到一百卅二件違法挖路的案件。
曾因此摔過車的黃先生指出,國賠事小,人命關天,路面坑洞不只騎士容易因此摔傷,有時汽車見到前有坑洞,臨時轉向閃躲,造成意外,而且汽車常走在坑坑洞洞的道路上,輪胎易磨損、零件也容易損耗。

全台道路修補頻繁,路面坑坑洞洞,變成「騎士殺手」。六十一位立委昨天提案修改公路法,未來道路施工時,人孔蓋需低於路面十公分、回填後與路面高低差不得超過零點六公分,以確保用路人安全。
包含中華電信、台電、自來水公司等各管線施工單位,如果違反此一規定者,將依法處以三至十五萬元罰款,且三日內未改善者,還可連續罰款,該項提案已在立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過關。
朝野立委昨天批評現有路面品質太差,危害民眾行的安全。立委王幸男說,降低人孔蓋、手孔蓋後,施工單位只要做好標記,即可在人孔蓋鋪柏油,維持道路平整。王昱婷則指,國內平均每個月就有一點八件騎士摔傷國賠案,足見坑洞問題的嚴重性。
交通部次長游芳來表示,此案要落實有困難,因為牽涉的單位很多,且回填不實的管理權又屬地方政府,許多單位意見還要統合。
不過立院交委會仍迅速審查通過修改公路法第七十二條,並決議逕付二讀,只有消防用的孔蓋排除在外,也一併要求地方的市區道路,採同一標準,預估短時間內就可以完成立法。
台北市工務局統計,北市單是去年就有七十五件因人孔蓋不平造成的車禍、民眾因此申請國賠案,去年已申請到的有十一件,其他縣市情況更糟糕。
有很多單位甚至是在未核備的情況下,偷偷挖路,更容易造成路面凹凸不平。台北市新工處長李四川表示,去年就抓到一百卅二件違法挖路的案件。
曾因此摔過車的黃先生指出,國賠事小,人命關天,路面坑洞不只騎士容易因此摔傷,有時汽車見到前有坑洞,臨時轉向閃躲,造成意外,而且汽車常走在坑坑洞洞的道路上,輪胎易磨損、零件也容易損耗。
- 4月 25 週三 200716:48
台北市八米以上巷弄近停車場或大馬路5/1起收費嚕!!

更新日期: 2007/04/25 13:00 (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為了加強停車管理,從五月一日開始,會分三階段,實施八米以上巷道停車格收費,不過許多民眾質疑,連巷弄停車格都要收費,簡直是搶錢,台北市停管處長表示,會實施收費的巷弄停車格,一定都是鄰近大馬路、或是附近有公有停車場的八米以上巷弄,並不是所有巷弄都要收費。
台北市停管處規劃五月一號開始,台北市十二個行政區,八米以上巷弄停車格進行收費,預計除了夜間時段外,"全日收費"每小時大約20到至40元,對於台北市停車位一位難求,許多民眾質疑,這根本是搶錢,台北市停管處長張哲揚表示, 並不是所有的八米以上巷弄停車格都要收費,而是針對臨接大馬路,或附近有公有停車場的路段,才要收費。
停管處表示,一旦巷弄停車格收費,會降低附近公有停車場的夜間收費標準,至於三梯次實行,每次會針對四個行政區,預計會有三千多個停車格位開始收費。
PS:
老百姓果然是政府最方便的提款機!!!
- 4月 23 週一 200719:26
「罰站須學生同意」 校園內引爆話題
更新日期: 2007/04/23 12:12 記者:范文欽
立法院通過校園零體罰的法案,如果學生犯錯,老師該怎麼處分,才不會引發「體罰」爭議?教育部打算在本周公佈「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注意事項」,把老師能做、跟不能做的處罰,區分清楚,其中,老師如果要罰學生站立或靜坐,必須經過學生同意,而這樣的規定,引發爭議。
學生做錯事,老師如果打算處罰,還必須經過學生同意,教育部正在草擬的管教規範,出現這樣的討論,連學生都覺得不可思議。
興雅國中學生:「學生認為自己是對的話,然後老師認為他也是對的,所以這有一點矛盾的感覺。」興雅國中學生:「要適當的處罰,我覺得可以不用問學生的意願,因為這樣很奇怪。」
管教學生,動輒變成體罰,教育部明確畫出底限,老師能做的包括,口頭糾正、課餘打掃、罰站,但一天最多一堂課,上限為每天2小時。嚴格禁止的,包括毆打、鞭打、打手心、耳光、學生自打、互打、蛙跳或伏地挺身。
明確規定能做跟不能做的,老師多表贊同。興雅國中老師孫國文:「很明白告訴老師,什麼不可以做,那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法,讓老師不會踩到一個紅線上,不會說因為我的管教有點過當或不適當,那造成一個體罰的事實。」
可以口頭糾正,但不能動手處分,教育部訂出管教規則,但還是有老師擔心,這樣的措施,會讓學生更難管教,增加師生之間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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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通過校園零體罰的法案,如果學生犯錯,老師該怎麼處分,才不會引發「體罰」爭議?教育部打算在本周公佈「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注意事項」,把老師能做、跟不能做的處罰,區分清楚,其中,老師如果要罰學生站立或靜坐,必須經過學生同意,而這樣的規定,引發爭議。
學生做錯事,老師如果打算處罰,還必須經過學生同意,教育部正在草擬的管教規範,出現這樣的討論,連學生都覺得不可思議。
興雅國中學生:「學生認為自己是對的話,然後老師認為他也是對的,所以這有一點矛盾的感覺。」興雅國中學生:「要適當的處罰,我覺得可以不用問學生的意願,因為這樣很奇怪。」
管教學生,動輒變成體罰,教育部明確畫出底限,老師能做的包括,口頭糾正、課餘打掃、罰站,但一天最多一堂課,上限為每天2小時。嚴格禁止的,包括毆打、鞭打、打手心、耳光、學生自打、互打、蛙跳或伏地挺身。
明確規定能做跟不能做的,老師多表贊同。興雅國中老師孫國文:「很明白告訴老師,什麼不可以做,那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法,讓老師不會踩到一個紅線上,不會說因為我的管教有點過當或不適當,那造成一個體罰的事實。」
可以口頭糾正,但不能動手處分,教育部訂出管教規則,但還是有老師擔心,這樣的措施,會讓學生更難管教,增加師生之間的衝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