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陳總統的說法,服刑期滿出獄的再犯率,幾乎是減刑出獄再犯率的2倍?那麼關在監獄,不是形同關的越久變得越糟嗎?原來,陳總統引用的是民國77年和80年再犯入監的資料,研究犯罪的學者就說,近20年前的數據拿來評斷現在,根本時空完全不同,因為上次減刑出獄的多是重刑犯,再犯機率自然比較低,這次減刑出獄的多是竊盜、煙毒犯,不容易矯治,再犯率高,陳總統論斷的母數基準,不但不公平而且大有問題!

陳總統拿出數據證明減刑再犯率,遠低於正常出獄再犯率,怎麼會牢坐的越久,出獄後再犯機率越高,如果真是如此,那麼監獄裡的矯治不是形同虛設;到底統計數據怎麼算出來的?法務部次長李進勇:「減刑出獄人的再犯率,根據77年和80年,2次的減刑再犯的統計。」

拿1、20年前的資料,評斷現今減刑犯出獄的再犯可能,犯罪學者,挑戰陳總統的論點。中央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其實它的母數基準是有問題的,(這次)他放出來的這些母群體 ,他的母群體本身,就跟16年前完全不一樣的。」

犯罪學者的觀點,不管是民國77年,還是民國80年,當時,減刑出獄的多是重刑犯,出獄再犯率很低,而這次在7月16日減刑出獄的,都是刑期在1年半之內的竊盜、煙毒犯,這一類型的罪犯,本來再犯率應該是最高的,2個不同時空背景的比較,犯罪學者認為實在說不通!

葉毓蘭:「本身他的犯行類別,煙毒犯跟長業竊盜犯,這兩類就是屬於最不容易矯治的,那過去減刑的時候所放的,並不是全部是這些。」

為了證明監獄矯正教育不是沒用,還是有達到效果,犯罪學者以理論駁斥陳總統提出的觀點,和已經不符現況的統計資料。

再掰啊!!只會讓人更瞧不起而已!想在歷史上留名也不是這種留法!!!

台大學生說的好, 減刑只是收買人心, 卻給奉公守法的人家一副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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